白通社明斯克7 月 15 日电 白通社报道。政府批准了外国公民前往白罗斯接种疫苗程序的规定以及收集、处理和记录疫苗接种申请的信息系统运作程序。这是由部长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第 400 号决议规定的,该决议于今天在国家法律互联网门户网站上正式发布。
根据该文件,外国人进入白罗斯接种针对COVID-19疫苗,以及他们离开白罗斯国境,将根据疫苗接种申请(单成分疫苗或疫苗的每个成分)在国际过境点进行一次。1 .外国人持有效护照或打算出国的其他证件进入白罗斯领土。
外国人不得早于确认疫苗接种日期前两个日历日进入白罗斯,且不得迟于该日期。如果在接种疫苗之日尚未实际进入白罗斯领土,则取消接种疫苗的申请。
接种疫苗的外国人必须在 2021 年 7 月 1 日第 251 号总统令第 1 段规定的逗留期限届满前离开。如果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自然或人为性质、疾病或健康状况的紧急情况,发生其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外国人在逗留期限届满前离开白俄罗斯,外国人或其代表必须向最近的内务机构申请延长临时逗留和登记的期限。
该条例规定,卫生部会同国家边境委、内务部采取措施,查明因申请接种疫苗而进入白罗斯但未申请接种疫苗的外国人未出现的原因。其实施的医疗保健组织,以决定其随后进入白罗斯的可能性。未出现客观原因未出现的,疫苗接种申请无需在信息系统重新登记。
至于信息系统,根据该文件,它是一个收集、处理和记录疫苗接种申请的网络接口,包括信息交互和外国人、政府机构和组织以规定的方式访问这些信息。
根据该法令,卫生部有权澄清本文件的应用问题。
该规定于2021年7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