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通社明斯克6月24日电 据白通社从国家法律互联网门户获悉,白罗斯部长理事会2010年7月15日第1065号法令批准了白罗斯的签证规定,该规定已更新。2020年6月24日第364号政府法令包含相应的决定。
签证规则确定了白罗斯的签证类型以及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发放签证的程序。
入境签证签发机构包括外国机构,外交部主要领事部门和边防警卫。
签发出境和入出境签证的机构是领土内政机构在白罗斯的外国人临时居住地或临时居住地的公民身份和移徙单位。
根据签证规则,决定是否签发入境签证是最终决定。但是,先前拒绝签发入境签证或进入白罗斯并不意味着自动满足新的签证申请。
以下内容应视为无效:入境,出境,出入境签证-有效期届满或根据其频率和允许的停留时间使用后;带有未改正文字的签证印章,未加盖印章证明(外交部的签证印章)或违反既定程序的签证印章。
该文件规定,如果白罗斯的国际协议制定了除签证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规则以外的其他规则,则适用国际协议的规则。
该决定于2020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