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罗斯国家和地方的政府机构
白俄罗斯政府或内务部由白俄罗斯总理,相关部委和国家委员会的部长以及副部长组成。
政府直属白俄罗斯总统管辖,对议会负责。
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负责政府的的议会。
白俄罗斯总统在众议院同意的情况下,任命总理。
白俄罗斯共和国宪法规定政府的权力。
白俄罗斯部长理事会对国家机关的责任:
政府的职权有:
白俄罗斯共和国地方政府包括:州,区,市,镇,农村委员会和地方行政部门
州,区,市,镇,村委员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执行委员会的行政机构。
地方政府系统分为3个级别:
地方政府的权力范围:
地方政府针在国家立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他们的职权,根据国家立法作出相应的决策。